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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职责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有关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制度以及上级的指示、决定。
2、研究制定本局有关干部、人事、劳资、职工教育、机构编制和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的管理办法和实施意见,并组织实施。
3、负责全局人力资源规划和发展计划;建立完善干部管理工作制度;编制全局工作人员录用计划和制定工作人员录用、考试、考核等办法。
4、负责局属单位领导班子建设,检查、督促局属单位执行民主集中制,指导开好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负责局后备干部的选拔、培养和管理工作。负责工作人员的考核、任免、调配、培训、监督、奖惩、退休等日常工作,负责对局属单位执行干部政策情况进行督查。
5、负责全局执法队伍建设和执法人员适任资格的管理。
6、负责全局机构设置、调整及人员编制核定的管理、上报和审批工作;负责全局体制改革的实施、推进工作。
7、负责全局劳资计划管理和职工工资、各种津贴、奖金的调整和支付工作;负责局机关和局属单位调资晋级的审核、报批、审批工作;负责对局属单位劳保福利的业务指导、办理局机关职工劳保福利工作。
8、负责全局专业技术人员的管理、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制定专业技术干部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局职改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9、负责全局职工教育培训的规划和管理工作,制定中长期教育规划和年度教育计划,检查、督促局属单位教育培训计划的落实;负责管理全局职工教育经费。
10、负责指导局培训中心的培训业务工作;负责各类培训证书的发放和管理工作。
11、归口办理因公出国(境)人员的政审和特种身份人员因私出国(境)的报备管理。
12、负责局机关职工劳动纪律的管理。
13、负责人力资源统计和劳动工资统计工作及其它人事教育信息管理工作。负责人事档案管理工作。
14、负责本部门内部管理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
15、承办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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