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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处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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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职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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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检办公室(监察处)工作职责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有关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制度以及上级的指示、决定。 2、协助局党委、行政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工作,负责起草有关党风廉政建设和纠风工作的规定;负责组织开展党风廉政和行风的宣传教育。 3、协助局党委抓好党内监督工作,监督局和直属单位及领导干部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贯彻民主集中制的情况。监督监察对象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长江海事局的决定、决议以及有关规定的情况。 4、负责组织拟订有关纪检监察工作计划、工作报告和总结。 5、负责局纪委、监察举报工作,接待处理相关来信来访。 6、负责对局管干部党纪、政纪案件的调查处理,对局属单位案件查处工作进行督促指导。 7、了解和掌握局属单位纪检监察机构组织、队伍建设情况,组织局属单位纪检监察干部学习培训工作。 8、负责组织本局纪委、监察召开的重要会议,催办会议决定事项。 9、负责局纪委监察文件起草、收发、分办、核稿、管理、归档和印鉴管理工作。 10、负责纪检监察工作信息、业务工作情况统计,组织编写简报。 11、负责局纪委、监察的行政事务工作。 12、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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