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船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颁布的《船员适任计算机终端考试管理办法(试行)》(海船员[2009]307号)精神,结合我局船员管理的实际需要,现将2010年长江海事局辖区海船船员适任考试和评估计划通知如下:
一、适任考试计划
1、长江海事局船员考试中心计算机终端考场优先安排社会船员考生,全年共举办5期社会船员海船船员适任计算机终端考试,具体安排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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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 次 |
受理报名时间 |
考试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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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010年3月1日-3月5日 |
2009年3月23日-3月2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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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2010年5月4日-5月10日 |
2010年5月25日-5月2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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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2010年7月1日-7月7日 |
2010年7月20日-7月2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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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2010年9月1日-9月7日 |
2010年9月26日-9月2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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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2010年11月1日-11月5日 |
2010年11月23日-11月26日 |
2、航海院校在校学生的适任考试由各院校根据本校的实际情况统一申报,按《船员适任计算机终端考试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提前30天向我局申报考试计划,预约考试时间,由我局批准后实施。各航海院校没有通过适任考试的毕业生可在其毕业院校计算机终端考场进行补考,补考报名由毕业生委托毕业院校统一申报;本校没有考试安排时,需补考的毕业学生也可到长江海事局政务受理大厅报名,参加长江海事局统一组织的的社会船员适任考试,考试地点视考生分布情况另行通知。
二、适任评估计划
1、 2010年长江海事局共安排3期社会船员适任评估,评估安排在该月计算机终端考试结束之后进行。评估地点视考生分布情况另行通知。具体安排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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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 次 |
受理报名时间 |
评估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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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010年3月1日-3月5日 |
2009年3月下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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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2010年7月1日-7月7日 |
2009年7月下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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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2010年11月1日-11月5日 |
2009年11月下旬 |
2、航海院校在校学生的适任评估由各院校根据本校的实际情况安排,提前30天向我局申报评估计划,预约评估时间,由我局批准后实施。各航海院校没有通过适任评估的毕业生原则上在其毕业院校随在校生一道进行补评,补评报名由毕业生委托毕业院校统一申报;本校没有评估安排时,需补评的已毕业学生也可到长江海事局政务受理大厅报名,参加长江海事局船员考试中心考点举办的社会船员适任评估。
三、本通知未尽事宜,按船员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〇一〇年一月十三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