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关于长江三峡大坝—葛洲坝水域船舶分道航行规则的批复》(以下简称《分道航行规则》),自2009年6月1日开始,两坝间水域开始实行 “洪水期”的船舶原则,船舶实施分道通航。为了贯彻实施好《分道航行规则》,三峡海事局精心制作了DVD学习光盘,并分别开设了6个《分道航行规则》流动学校,共培训船员960余人;发放宣传资料8000余份;对外召开《分道航行规则》宣贯会2次。此外,该局领导还多次走访了各船公司和地方政府相关部门。
分道航行规则》自正式实施以来,大大降低了航行船舶在两坝间因习惯穿越航道航行的危险性,保障了航行安全,提高了通航效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