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事简介 | 局长信箱 | 政务公告 | 招投标公告
投诉咨询 | 政策法规 | 画说长江 | 行业文化
  查询服务 | 网上申办 | 通航服务 | 船舶动态 | 海事气象 | 网上GPS
安全信息 | 船员课堂 | 长江之声 | 手机定制 | 表单下载 | 邮箱
  您现在的位置: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海事局 > 通航服务 > 航路改革 > 正文
 
长江三峡大坝-葛洲坝水域船舶开始实施洪水期航行原则
文章来源: 通航处 更新时间:2009年06月25日 点击次数: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关于长江三峡大坝—葛洲坝水域船舶分道航行规则的批复》(以下简称《分道航行规则》),自200961开始,两坝间水域开始实行 “洪水期”的船舶原则,船舶实施分道通航。为了贯彻实施好《分道航行规则》,三峡海事局精心制作了DVD学习光盘,并分别开设了6个《分道航行规则》流动学校,共培训船员960余人;发放宣传资料8000余份;对外召开《分道航行规则》宣贯会2次。此外,该局领导还多次走访了各船公司和地方政府相关部门。

    分道航行规则》自正式实施以来,大大降低了航行船舶在两坝间因习惯穿越航道航行的危险性,保障了航行安全,提高了通航效率。

 
返回首页】【页面打印】【关闭窗口
 
返回首页 | 隐私声明 | 版权声明 | 访问统计 | 信息量统计 | 联系我们
网站总访问量:
版权所有: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海事局
主办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海事局 承办单位:长江海事局信息中心
地址:中国·湖北·武汉 解放大道1525号 邮编:430016  技术支持:威仕达软件